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罚2000元,记12分!男子表示:“车是别人的,自己不知情”

2023-5-15 10:20:05 评论(0)
来源:广西交警微发布
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不仅损害他人利益,而且严重扰乱正常交通秩序,是国家严厉打击的非法行为,可即便如此,仍然有部分司机朋友心存侥幸心理,知法犯法。
5月10日,桂林市全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一辆套牌车辆进行了精准打击。
5月10日16时许,桂林市全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控中心民警在集成指挥平台上发现,一辆悬挂车辆号牌为粤ANPXXX黑色奔驰越野车涉嫌套牌,正行驶在全州县桂黄路上。
16时50分,分控中心民警锁定该嫌疑车辆行驶轨迹,并立即通知路面执勤警力进行拦截。最终,执勤民警在全州镇鸿福路成功将该嫌疑车辆查获。
经核实,该车存在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。随后,民警将驾驶人谭某带回大队进行询问。谭某对自己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谭某交代,这个车子是别人的,自己并不知道车辆套牌,可能是车主为了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,便将其它号牌安装在自己车上,不料还是被交警查获。
最终,全州交警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依法扣留该嫌疑车辆,对车辆驾驶人谭某作出罚款2000元、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。
交警提示
号牌是识别一辆机动车和车主身份的重要信息载体,是其合法上路的前提。涉牌违法车辆往往肆意违法行驶,严重危害其他车辆、人员安全,一旦引发交通事故,还会依仗号牌信息不实、警方查证困难选择逃之夭夭。部分涉牌违法车辆甚至还会涉及治安或者刑事案件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有关条文规定,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并处驾驶证记12分,罚款2000元。 _END_
内容来源:桂林交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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